一、服务概述
接受捐赠是图书馆接受读者无偿捐赠的图书,从而获取图书所有权和法律权利的一种图书采访方式。图书馆接受图书后,根据图书的内容选择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进行编目加工后提供给读者利用。
接受捐赠对象:校内全体师生读者,校外个人、单位及社会团体。
二、服务流程与规范
服务流程:捐赠者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捐赠图书登记表》(详见附件1、2)→捐赠者将登记表与捐赠图书送到或寄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图书馆对收到的图书进行筛选处理→图书馆对可入藏的图书进行加工后移交上架并流通→图书馆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信息和通讯地址寄出捐赠证书。
(一)接受捐赠图书资料需满足的条件
(1)捐赠者对所捐赠的图书具有所有权、处置权;
(2)有价值的正规出版物;
(3)馆内缺藏或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二)图书馆对捐赠图书拥有的权利
(1)所有权。凡是寄到图书馆,或者派人送到图书馆的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该图书的所有权。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2)处置权。图书馆有权不告知捐赠者即可对图书进行处理,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转赠、淘汰,以及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三)入藏图书的处理
(1)图书按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捐赠文献分编、验收与加工细则》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图书典藏与移交工作细则》进行加工、典藏和移交。
(2)寄送捐赠证书。确定可收藏的捐赠图书后,馆员及时填写图书馆定制的捐赠证书,并加盖图书馆公章后寄给或者交给捐赠者。
(四)不宜入藏图书资料的处理办法
(1)具有以下特征之一则不符合入藏要求,做剔除处理
a. 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图书。
b. 违反我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c. 内容陈旧,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比如已过时的教材、教参、考试资料;
d. 有破损、污损(名人签名或名人批注除外)等品相问题,古籍、孤本不在此限。
e. 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图书。
f. 其它不符合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2)剔除图书的处理方式
a. 转赠,凡捐赠图书在图书馆已有馆藏,或捐赠图书不适合图书馆收藏,但其仍然具有参考价值并状况良好,则转赠其他单位或转送本校师生。
b. 淘汰,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作废纸处理。
c. 销毁,淫秽、反动图书,直接销毁。
三、服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服务部门:资源建设部
联系方式:0769-23306126
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捐赠图书登记表(202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