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会务和活动空间的管理,为各部门使用图书馆空间举办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提供更多便利,图书馆于近期启用空间预约系统,具体使用指引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空间范围
图书馆目前可提供服务的空间包括:学术报告厅、展示交流中心会议室、A401会议室、创·空间、传习馆等,各空间的基本情况如下:
空间名称 |
地点 |
可容纳 人数 |
设备配备情况 |
桌椅设施情况 |
学术报告厅 |
图书馆二楼 西侧 |
270人 |
250寸16:9LED屏,4支无线话筒,电子横幅,HDMI投屏转接器,面光灯,控制室台式电脑 |
270个带写字板剧院靠背座椅 |
传习馆 |
图书馆二楼 |
62人 |
1台移动音箱,2支无线麦,150寸16:9激光投影,1台希沃一体机 |
40张实木靠背座椅,14张小型靠背座椅 |
展示交流中心会议室 |
图书馆四楼展示交流中心内 |
100人 |
无线麦克风4支,13个有线座麦,150寸16:9激光投影,2个60寸三星电视主屏内容同步分屏 |
72张靠背座椅,34张双人座位折叠桌 |
A401会议室 |
图书馆四楼 |
43人 |
1台希沃一体机,2支无线话筒,13个有线座麦 |
22人围桌,43张靠背皮座椅 |
创·空间 |
图书馆五楼 |
54人 |
250寸16:9LED屏,2支无线话筒,控制室台式电脑 |
17张双人沙发,8张单人沙发,12张木桌 |
二、空间用途
图书馆各空间限校内教职工申请使用,用于开展会议座谈、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借用原则
各场地按照“公务优先”“馆内优先”“先预约先使用”的原则接受预约使用。
四、空间预约时间
(一)预约系统24小时开放,管理员每日在系统审核预约信息。
(二)学术报告厅可使用时间段:周一至周日08:30-21:30;
其他空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
五、空间预约操作流程
通过学习通APP预约,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空间使用注意事项
(一)空间使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图书馆仅向使用部门提供场地及相应设备,活动前期准备、活动跟进及后期清场工作均由使用部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布置:由使用部门根据活动需要,使用场地已有的桌椅家具自行布置场地。如需借用场地外家具设备,需在预约申请中详细说明。
2.设备使用:由使用部门安排一名设备操作人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配合操作电脑、投影、音响、话筒等设备,图书馆不另行安排设备管理人员。
3.环境卫生:场地使用结束后,须及时整理空间内的家具和可移动电子设备,物归原位,及时清理横幅、海报等宣传物品,清扫垃圾,保持空间整洁。
(二)使用部门应爱护场地设施设备和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三)对于学校规定需审批、备案的活动,使用部门应按要求完成审批流程。
七、非正常使用行为登记
以下行为,将被登记为非正常使用行为:
(一)申报活动内容与实际使用不符的;
(二)使用结束后,未复原场地内设施设备的;
(三)使用结束后,未清理宣传品、垃圾及其他遗留物品,破坏场地环境卫生的;
(四)未关门关电,产生安全隐患的;
(五)不配合会务人员安排的。
以上行为,累计3次将会被图书馆登记为不诚信使用部门,此记录会影响该部门后续使用空间的权限。
八、空间设备使用培训
(一)各空间均配备该空间的使用手册供使用部门查阅,电子版可联系设备管理员获取;
(二)使用部门可安排人员在使用场地前接受图书馆设备管理人员培训。
联系人:张浩声,联系电话:23306075
图书馆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