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校区图书馆储物柜管理办法
为给读者提供安全、便捷的阅读及学习环境,图书馆特设置储物柜以满足读者临时存放物品的需要,读者在使用过程中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 储物柜实名制管理,申请前须完善个人资料。一经登记成功,专人专用,不得私下借用或盈利性转让。一经发现,将停止其储物柜使用权,并进行严肃处理。
2. 储物柜申领限一卡一柜,如出现一卡多领,则取消该读者本学期的申领资格,并收回该卡此前已经申领的储物柜。
3. 领取钥匙后如发现储物柜存在异常,如遗留有他人物品,应及时向服务台值班老师反馈。
4. 使用期间请自行保管好柜门钥匙,造成钥匙遗失须承担换锁责任,导致个人存放物品丢失的,责任自负。
5. 储物柜仅用于寄存读者的书包和自习用品,手提电脑、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存柜后保管责任自负。
6. 图书馆是消防重地,读者不得在柜中存放易燃易爆品、食品、液体等可能产生危害的物品,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储物柜使用权;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应责任。
7. 爱惜公物,如故意损坏储物柜,须照价赔偿。
8.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图书馆有权清空或通知读者清空相应储物柜,并视情况取消其使用申请资格:
①存放食品、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其他违禁物品的;
②恶意损坏储物柜的;
③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清空个人物品的;
④其它违反图书馆管理规范行为的。
9. 图书馆定期组织清柜工作,期末放假前另通知清空,未按期清空储物柜者,图书馆对柜中清理的物品不承担保管和赔偿责任。
普通储物柜使用须知
1. 申请前请务必自行完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申请时凭电子校园卡到二楼服务台办理。
2. 完善个人信息方法:校园网访问图书馆网址https://lib.dgpt.edu.cn/,点击“我的图书馆”。也可在图书馆二楼检索机电脑桌面打开“书目检索”—点击右上角“登录”—进入“个人资料”,在“个人资料”栏填写邮箱及联系电话,再点“更新”保存。
3. 查询和续借方法
方法一:校园网登录图书馆网站主页,点击“我的图书馆”—“借阅查询”或“图书续借”,可实现查询或续借功能;
方法二:在移动终端“学习通App”中,点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再点“借阅信息”,也可查询借还日期、续借;
方法三:直接到图书馆二楼服务台查询、续借。
4. 图书馆储物柜仅供临时存放物品,不得长期占用,普通储物柜使用期限为7天,到期可续借1次。为公平、高效利用公共资源,钥匙还回当天不得再借。
5. 图书馆每逢双周周五下午16:00组织清理超期未还储物柜,领取被清理物品前请到二楼服务台归还钥匙并填写物品登记表。图书馆对清柜物品不承担长期保管责任。清柜物品如有损坏和丢失,使用者自行承担损失。请超期读者留意清柜时间,避免因物品被清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 服务咨询电话:0769-23306175
智能储物柜使用须知
为了更好地为读者提供服务,维护智能储物柜的正常使用秩序,请读者遵守以下使用须知:
1. 智能储物柜由图书馆免费提供使用,读者自行扫码,仅获取一个柜位的一次存、取权限,即第二次开门、关门后则无法再打开该柜门。读者自行扫码使用智能储物柜,第二次关门后,该柜门无法再次打开。
2. 智能储物柜为临时存放,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存柜后保管责任自负,读者离馆时务必取走柜内个人物品,以便其他读者使用。
3. 图书馆于每逢双周的周五下午16:00进行清柜工作,使用者如未按规定自行清空,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对清柜物品图书馆不承担保管和赔偿责任,被清理物品请到二楼服务台咨询领取。
请读者留意清柜时间,避免因物品被清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上午(8:20-10:00)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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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同学 |
黄同学 |
晚上(20:10-21:40) |
钟同学 |
谢同学 |
黄同学 |
何同学 |
张老师 |
谢同学 |
钟同学 |
自助设备故障联系人排班表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张老师:13431540980,660980
学生助理联系电话:
何同学:18320374846
黄同学:19064044757
钟同学:19926191662
谢同学:13414386139
其他未尽事宜由图书馆负责解释。